据韩联社12月4日消息,韩国央行和企划财政部4日决定,到2012年年末将制定有关将中韩两国间的货币互换资金,用于韩国企业对中国企业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以及中国企业对韩国企业的韩币贸易结算的相关制度。
报道说,此前,韩中两国间贸易结算的95%以美元进行,存在较大的汇率风险。如果这种以货币互换资金进行贸易结算的方式得以成功推行,自然可以降低对主要结算货币的依存度。对于中韩两国政府分别推进的人民币和韩币的国际化也会产生积极影响。
综合外电报道,韩国财政部周二表示,韩国和中国同意从本月开始动用此前达成的590亿美元双边货币互换安排,使两国企业使用韩元或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
韩国财政部在和韩国央行联合发布的公告中称,政府还修改了相关规定,允许中资银行无需向韩国政府报告就可以向中资企业发放韩元贷款。
公告还称,虽然双边贸易迅猛增长,但两国使用韩元或人民币结算的金额还非常小。上述措施不仅能帮助两国企业降低贸易成本,还有助于两国政府推动本币国际化。
此前,中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发放韩元贷款必须上报韩国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