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央行通过此次协议,决定加强央行在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等业务方面所需的信息交换和人力交流等。
这是我国央行继与越南、柬埔寨、蒙古、巴基斯坦、泰国央行签署该谅解备忘录以来,与第六家他国央行签署该协议。
央行表示,这是首次与伊斯兰经济圈国家签署协议,今后央行还计划与其他同韩国缔结自贸协定的国家加强合作。(完)
作者: mingxia来源: 韩联社 时间: 2013-06-03 00:00:00点击次数:
两大央行通过此次协议,决定加强央行在金融稳定、支付结算等业务方面所需的信息交换和人力交流等。
这是我国央行继与越南、柬埔寨、蒙古、巴基斯坦、泰国央行签署该谅解备忘录以来,与第六家他国央行签署该协议。
央行表示,这是首次与伊斯兰经济圈国家签署协议,今后央行还计划与其他同韩国缔结自贸协定的国家加强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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